关于给予浦江县浦阳镇建筑工程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20-08-24 1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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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8月24日,浦江县浦阳镇建筑工程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,修复内容为:浦综执罚决字【2017】第321号。经核实,浦江县浦阳镇建筑工程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,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。至申请日,不良信息已披露2年7个月,期间在我局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,符合修复条件。按照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向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。
联系地址:浦江县文旗路288号
联系电话:0579-89375859
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0年8月24日
(编辑:县执法局)
信息来源: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信息来源:县综合行政执法局